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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49:213-1983 高温用非合金钢和钼及铬-钼合金钢45#无缝管尺寸与交货技术条件NF A 49:213-1983 高温用非合金钢和钼及铬-钼合金钢45#无缝管尺寸与交货技术条件1 制造方法钢采用氧气转炉、电弧炉或平炉冶炼,几种方法可以单独使用,也可以组合使用。在征得买方同意后,还可以采用其他在技术上等效的炼钢方法。钢水应脱氧后浇铸。除非咨询和定单另有规定,选用炼钢方法应由生产厂自行决定。根据要求,所采用的炼钢方法应通告买方。表3所列牌号不得采用纯氧转炉法。钢管采用非焊接法制造,可以用冷加工或热加工方法制造。冷加工的钢管应在整个长度上进行标准热处理。正火操作应当在高于相变点Ac3的温度下进行。热加工的钢管应进行标准规定的热处理。但是,如果钢管厚度不大于20mm,则应考虑采取一些补充措施。2 牌号和化学成分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和成品分析)见表1、表2和表3。除为了脱氧而带入钢中的一些元素外,不能随意添加各表中未列入的元素。根据咨询和定货单中的要求,可检验钢管的化学成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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